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1月5日和6日举行,9月14日开启报名。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服务
展,加强对服务面向地区、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基本办学条件、各类招生结构、校外教学点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异地报考、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要把好政策关,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对确需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要执行《河南省居住证》政策,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9.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等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要加强对录取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录取、降低收费标准等违规招生行为。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做好招考数据安全防护工作,进一步升级完善技术防护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可靠。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0.加强招生行为监督。各高校要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执行校外教学点备案和年检年报制度,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十严禁”“十必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完善招生宣传管理制度,规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发布,保证宣传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违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不得以承诺录取为名招揽生源或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等。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高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和违法违规助考行为的治理,净化高等继续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维护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11.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同时按照报考要求对新生学历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资格造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