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晴隆县政府网站发布通告,就《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面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该《意见》一出,就引起了不少网友讨论,主要是因为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
可以看到,除了婚事和丧事之外,其余事情一律不让办酒席,这让很多农村的朋友无法接受,要知道,现在在农村地区,孩子满月,乔迁、祝寿都属于喜事,基本都会办个酒席,请一些亲朋好友来聚聚,这若是禁了,那还有什么意思?
(相关资料图)
因此,有网友表示:管得太宽了,移风易俗不能“一刀切”,也不应该滥用职权。值得注意的是,当地政府表示他们已经看到网友的意见了,将在修改不妥之处后,过段时间再发布正式文件。
虽然当地政府征求网友意见之后,进行了及时修改,但网友提及的一些问题引起了笔者的思考。尽管当地政府倾听了群众的声音,也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公开信息,履行了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规范流程,却依旧遭到了“不近人情”的质疑。
说起来,该征求意见当中,禁办酒席的初衷是为了减轻群众的人情负担,为啥有那么多人“不买账”呢?
笔者和村里的一些农民朋友聊了下这个问题,网友们之所以如此“不近人情”的质疑,或许有以下3个原因。
其一,好好说话。
虽然当地的征求意见是倡导性的标准,并非硬性要求,可里面的内容却很硬性,尤其是内容当中的“一律禁办”。要知道,“倡导”的意思就是建议,并非强制性要求,而它的反义词就是“禁止”,这2者放在一起就很矛盾,给人的感觉就是上级对下级的“命令式要求”,就是“一刀切”。
所以,这一句“一律禁办”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我们就是办个酒席,和亲朋好友聚一聚,为啥就不行?若真的是为老百姓考虑,就应该好好说话,要想办法去说服老百姓,让老百姓知道其中的利弊,而不是“命令”老百姓。
其二,要厘清政府责任的边界。
说句老实话,国家推行移风易俗,笔者个人是很支持的,因为有些地方的风俗与我个人来说,确实接受不了,但目前一些地方出台的政策确实不太好。
比如上个月底,贵阳修文县久长街道公布了一起整治“违规”操办酒席案例。该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文章介绍,有村民相聚农家乐违规操办祝寿酒席,街道办和村委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劝离即将吃酒人员30余人,督促餐馆经营负责人立即撤除操办宴席酒水。
30村民吃祝寿宴被劝离,这点就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有不少网友质疑当地政府部门“管得太宽”,甚至“滥用职权”了。认为是否办酒席,是村民的个人自由,政府部门不应该插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友的质疑不无道理。要知道,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着酒席宴请、结婚彩礼、祝寿酒席等传统民俗,而且这些活动也有它们的社会功能和存在的价值,结果就为了国家提倡的“移风易俗”就将它们“一刀切”地“全盘否定”了,是不是有点过了。
国家所提倡的移风易俗,是让人们改变一些旧的风俗习惯,但并非全改,而是把那些陋习改掉,好的风俗习惯依然是可以保留的。酒席宴请、结婚彩礼、祝寿酒席等属于陋习吗?至少绝大部分不属于,只有那些攀比、炫耀、迷信等才算陋习。
当然,笔者并不是说要向陈规陋习妥协,相反,笔者还是很支持的。在跟几位村民聊这个问题的时候,有村民就表示,村里总有人喜欢办“无事酒”,水涨船高的份子钱让人十分苦恼,所以他们也是支持精简酒席的,但并不支持除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之外的酒席一律禁办。
从这点来看,就是政府在执行移风易俗的时候,一定要厘清责任的边界,而不是“一刀切”。
其三,想做好移风易俗,应该多做实事,而非一味地下命令。
很多农村地区在执行移风易俗的工作的时候,只会下命令提要求,比如禁止干这,禁止干那,而没有倾听老百姓的意见。
其实,很多农民朋友是非常同意国家推行的移风易俗的,因为这样确实能减少很多人情和份子钱,但到地方落实的时候,一些干部就整天把“一律禁办”、“不得办”等字眼挂嘴边,这谁受得了啊。老百姓支持移风易俗,可并不支持什么都不让办,该办的还是要办的。
所以,想要做好移风易俗的工作,应该多去倾听下老百姓的意见,多做实事,多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比如笔者在我们这边的几个农村地区走访的时候,就发现有些村子把当地的公共食堂、活动室等改造成了多功能宴会厅,且按照当地提倡的移风易俗标准配置了桌椅、舞台、厨房、电子横幅等设施,供全村村民免费使用。这里的村民在这里办酒席既方便又实惠,所以,当地的移风易俗的收效十分不错,赢得了村民们的全力支持。
以上就是笔者的个人看法,总的来说,就是移风易俗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不应该下个命令“一刀切”了事,而是应该根据老百姓的意见、需求来制定相应的方案,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因地制宜”,这样老百姓才会满意,移风易俗的工作才能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