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挖机一响,黄金万两”,随着农村现代化脚步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城中村改造在进行着,而要想城中村改造,就必然会面临着政府征地行为,许多原本靠着种地为生的农民,靠着征地拆迁,一夜之间暴富。
【资料图】
所以每当我们一听到某某村要征地拆迁了,我们就觉得这个村子的人要集体发财了,但有时候如果遇到了某些非法强拆的行为,那被拆迁的村民就有可能是一夜之间“家破人亡”了。
近日,一位来自浙江湖州长兴县新丰村的网友在网上举报,标题为:村书记欺压百姓,强拆村民房屋,导致我父亲喝农药!
据这位网友表示,2021年8月30日,自己的父亲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当时村书记、副书记、主任等人,在开会时明确答应补偿安置房及车位,后期再签订合同。
但在2022年8月的时候,村里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了强拆。“我们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在保留一套老房子还没有拆除,至今未解决”,这位网友说到“2022年11月,其父亲张某某因为此事烦心,导致精神失常喝下农药,后去医院治疗,母亲也为此事得了脑梗”
网友继续说道“2022年12月,该村村书记又说要对自己家另一部分进行强拆,并恐吓我母亲,骚扰我家人,希望有关人员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而非法强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要判刑的。
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得违法强拆的大背景下,难道新丰村的书记就吃了熊心豹子胆,公然对抗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么?
直到官方的回应出来之后,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8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回应称,经过沟通和核实,在2020年11月15日,当地镇政府与新丰村村委会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协议中明确,由镇政府委托新丰村村委会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而且在张某某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已支付了他两年的过渡费,村委会曾多次上门通知其腾空房屋,但张某某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在后期沟通之后,张某某同意于2022年9月1日对房屋进行拆除,其中房屋的一部分还是其自行拆除的。但到了9月1日房屋拆除到一半时,张某某又突然反悔,以各种理由阻挠拆除。
后在镇政府多次与张某某协商无果之后,2022年12月7日下午,政府对该户房屋拆迁问题明确告知“安置人口7人;房屋拆迁协议已经签订及相关补偿款项已全部补偿到位,告知其限期腾空并进行拆除,如限期内未腾空拆除,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
闹了半天原来是贼喊捉贼,许多网友分析,该网友的父亲,一定是在签订完补偿协议之后,又觉得钱要的少了,反悔了,想趁机再敲诈政府一笔。其实拆迁这种事情,的确是百年不遇一次,作为正常人肯定都想多要一点,但一定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否则最后恐怕会是鸡飞蛋打的局面。
在这件事当中,在已经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就代表着你已经同意政府所给你提出的条件了,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搬走,政府有权依法强制进行拆除。但如果你还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如果有人要来拆你的房子,那就是涉及到对方违法了,我们可以通过报警、起诉等流程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其实说到底就一句话,我们的确应当尽自己最大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不可贪得无厌,否则到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