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广东博主爆料,深圳这家公司的做法也太狠了,把员工的后路都断了,赤裸裸的报复。
公司拖延工资不发,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员工聚在一起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公司以员工聚众扰乱秩序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在离职证明注明"因员工过错解除劳”。
【资料图】
更加离谱的是,公司还在离职证明中注明"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离职证明给员工根本没有什么用,又不能给下一个单位提供。大家认为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一、违纪事实及相关依据
从上述内容来看,因为该员工多次带领大家罢工或者请愿,引发公司高层雷霆震怒,直接杀鸡儆猴,把他开除了。结合该博主的爆料,其实事出有因,因为公司拖延工资不发,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引发。
而另一份离职证明也写得比较尖锐,因为员工的过错才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给你提供这么好的仲裁条件,看你会不会用了,用的好公司会主动给你和解。
楼主回应,集团公司估计比较难搞,他们闹的比较大,江西公司、深圳公司都停工比较长时间。
不可否认,如今各行各业都有点举步维艰的意思,哪怕是红利赛道,肯定也是拥挤的。同质化,产能过剩,没有真正的核心技术,产品被人复制的难度低,这些都是各行各业的通病。当然,此时也一定有一些企业脱颖而出,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上述这家工厂显然是经营困难,要不然也不会拖欠工资不发,社保和公积金也没有按时缴纳。因此,引发员工集体罢工,索要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个过程显然是不愉快的。而且,公司高层为了防范于以后发生类似事件,不得不采取果决手段,开除带头闹事者,以此来震慑全员。所以,某种意义上,这名员工成了整场维权活动的牺牲品,“炮灰”。
总之,从当前大的就业形势来看,作为普通打工人,如今想躺平在一家企业做到退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而公司如果出现困难,是妥善解决还是尖锐冲突,这值得商榷。
这起事件如果一定要争个对错,也只能走合法途径继续维权,大概率这名员工在时间和精力上耗不起。吃一堑长一智,以后遇到事情理性处理,别冲动别冒头。
总之,如果当下拥有好平台的打工人,也就是在不降薪不裁员,能按时发工资的企业工作,那就一定要好好珍惜。同时,也希望更多优质的企业能够逆势上扬,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就业平台。一句话,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大家都要珍重!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