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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的概念、设立及转让
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需役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所有与“土地”有关的合同,必须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