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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公关于关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2年12月8日,大公关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企业性质为地方国有企业,所属东财行业为化石能源-煤炭-煤炭开采洗选。
大公关注到,郑煤集团上市子公司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电”)于2022年11月26日发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郑州煤电因存在独立性不足、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和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52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责令改正措施决定》,郑州煤电董事长于泽阳、总经理兼时任代总会计师张海洋对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陈晓燕对第二项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郑州煤电、于泽阳、张海洋、陈晓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1年末,郑州煤电总资产为135.14亿元,占郑州集团总资产的37.26%;资产负债率为81.31%。2021年,郑州煤电营业收入为32.12亿元,占郑州集团营业收入的39.17%;毛利率为33.92%;净利润为-0.08亿元,占郑州集团净利润亏损额的0.68%;经营性净现金流为0.42亿元,占郑州集团经菅性净现金流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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