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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山东警察学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山东警察学院院长职务调整的决定。根据省委决定,毕可志同志任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龚文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二级巡视员张琳出席会议并宣读省委决定。毕可志作表态发言,党委书记韩锋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