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老年代步车不合规。不符合工业汽车制造行业的出厂标准。这话单纯看没毛病。但仔细一想。也有问题。
假设。一家生产坦克的军工企业,改行生产汽车。然后通过某种天然的工业领域的地位。在行业协会里搞出一套标准:民用汽车钢板厚度不得低于坦克车装甲车。适应路况水平必须达到装甲车坦克车的水平,民用汽车必须装防弹玻璃等等。
这种规则,当然合法。但合理吗?用这种规则去生产民用汽车,最后只有那家生产装甲车的企业受益,大部分民用汽车厂商都会被淘汰的。不是被市场淘汰,是被规则淘汰
(资料图片)
这其实也是一种既得利益的经典例子
既得利益是一个专属名词,它的定义很明确:合法的特权利益。
贪污犯,严格说不是既得利益者。因为贪污是非法的。贪污犯就是非法利益获得者。
既得利益,严谨的概念——合法的,但不正当(不合理)的特权。说白了。就是合法,但不合理。
按照装甲车标准制定民用汽车规则,现在99%的汽车都不合格。一幢就瘪了,凭什么上路?
但我们知道,这不是汽车自身的问题,是规则有问题了。
另外一点,很多人反映:老年代步车横冲直撞,乱开乱停,事故率很多。
这个反应的是交通规则和交通管理的问题。和老年代步车自身性能如何没关系。
交通管理水平低。开汽车也照样横冲直撞,也照样乱停乱放。
这就好比菜刀。也能杀猪。也能杀人。因为有人拿菜刀杀人。所以菜刀不应该上市出售。菜刀不能合法化?这个思路是不对的。
其实啊。科学思维告诉我们。由于老年代步车是低速高制动。事故率和事故损失程度,必然比高速的汽车低得多。
交通事故。绝大部分还是汽车造成的。汽车出交通事故太多。不构成禁止销售汽车的依据。老年代步车事故率。也不构成禁止销售的依据。
既得利益:合法,但不合理的特权。